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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及适用
 
市场前景
 

苗木销售代理协议
甲方:吉林省集安市鹿鸣苗圃
乙方:

  为使香花槐这一观花乔木在全国适生区域得到全面健康发展,维护地区客商的经济利益,我公司在相应区域建立香花槐销售网点,现就(           )给我苗圃代理销售香花槐一事,经甲、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此协议条款,具体事宜如下。

甲方责任:
  一、负责全国性香花槐种根、苗木销售广告宣传及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。
  二、负责全国各地代理销售香花槐价格制定。
  三、负责香花槐种根、苗木调运供给。
  四、负责公司承诺的六点具体内容的实施处理,(附带六点承诺内容)。
  五、负责香花槐具体事项的解释。
  六、按代理商实现销售额20%给乙方及时提取代理费,发生一笔业务,结清一笔代理费。
乙方责任:
  一、根据甲方要求,切定做好香花槐宣传工作,让客商了解香花槐搞好咨询服务,如热线电话、相关宣传资料。
  二、负责所在地区香花槐市场调研工作,并将相关预侧信息返馈给甲方。
  三、负责辖区所销香花槐种根、苗木的合同签定及发货按排。
  四、负责辖区客商所购香花槐种根出苗率、苗木成活率的确认,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,作为甲方赔偿依据。
  五、抓住苗木市场销售机遇,实现销售量最大化。



    甲方(签章):               乙方(签章):


                  签字时间:
                   合同有效期:
 
 
地 址:集安市黎明街330号 邮编:134200

联系人:杨树春 手 机:(0)13843543166  

经 理 室:0435-6218169 市 场 部:0435-6219113 传 真:0435-61454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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